按照你的描述,签的是南京的合同,但又在安徽公司工作,又是一家公司下的两个公司。您应当了解一下这两个地方的公司是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合同盖章的单位是谁?如果感觉对自身影响不大,可以跟安徽续签合同,或者拒绝,合同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
如果拒签的话会有适当的赔偿吗
要看拒绝的理由具体是什么?并非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