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间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有权要求在判决、协议确定的数额基础上要求增加抚养费,但增加的数额必须在合理范围内。法院会根据实际状况判决。以上意见仅供参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