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第27条,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重新起算。另外你有权利要求拿到你签的劳动合同。
现在的仲裁和劳动监察大队,直接拒绝我,根本不给解释,直接就说你去法院吧~
现在酒店已要留员工的资料存根为由不予理睬,而且去了监察大队,大队说超过时效,他们不管,然后直接去法院~我没有办法拿到合同,而且现在酒店给我一份辞退我的通知,通知上说我是2014年1月6号签订了一份退休返聘协议,以这个为借口,可是我在那个时间上没有签过这个东西,而且我明明是2011年8月31号来的~所以我没签字!
您好!请问是什么时候发生劳动争议的,发生劳动争议后,有没有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如果有的话,时效会发生中断,重新计算时效的。
是今年的6月11号去的仲裁,上个月的月中,我和人事经理谈的,他也答应我的,主要后来他总是单方面的说不能补交保险,而我们也不止一次的去市社保中心咨询过,那这个能算吗?因为酒店再过去的几年里,领导更换,我们也一直没有怀疑过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