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有什么问题咨询?
与别人合作开了个快餐店,现在想要退股,但是签订的协议中对于退股这块需要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或者另找第三方入伙,但也需要其他合伙人同意,现在我找了第三方人入伙我退股,其他合伙人不同意,我退股并不要投资的费用,其他合伙人也不同意,其中两个合伙人存在伙同蓄意刁难,但没有证据。怎么解决?另外店里共同出资的额外我又多出了一万块钱,想把这部分拿回来,但是没有收据,有证人,是否可以?
如果没有证据的话,你的主张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