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

婚前,女方买房,我在首付款里出了三分之一。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接着我父母给予15万,女方拿这笔钱装修和还贷。这都是恋爱期间。婚后我父母给予我15万,我们商量后这笔钱用给女方还贷了。现在由于性格不合我要离婚,以上这些款项,打官司能否追回?追回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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