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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轩衡律师事务所 蒋俊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严耀帮律师事务所蒋俊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这样的事,现在很多小区都存在。从法律角度讲,首先要区分车位产权属于谁,如属于集体,那物管在业委会授权内可以进行管理规划。如属于个人,那物管是无权的管理的。至于是否影响消防通道,咨询消防机关。我建议您联系其他业主集体和物管协商解决。 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无名游客
谢谢律师给的建议。
江苏轩衡律师事务所 蒋俊
不客气,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