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因单位违法导致劳动者辞职的,可主张经济补偿。如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未依法与你协商,因此导致辞职的,有案例支持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有案例啥意思?单位的确没有按照我的工资缴纳保险和公积金,我年薪约30万,单位缴纳保险大概按10万标准缴纳的。我可否以此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可依据劳动合同法下列条款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