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房拆迁

我,男性。2003年退休,2004年车祸右臂伤残,2014年患综合性失语脑梗,心脏右束支传导完全堵塞,2015年患肛瘘和外痔而不能蹲坑。医生说以上均要伴随终身。在福利分房时 ,单位规定男方分房。我未在单位享受过房子,包括现在的单位自建房。大部分职工都分了2套(福利和自建各一套)。从04年起(我离婚后)就住到单位宿舍。后因该宿舍要拆(2013年),需在此盖自建房分给职工,于是单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破门强行将我的所有的家具、物品搬到另一处房子。该房的产权是房管局,单位是永久使用权。我和单位的租赁协议每年一签(自始至终未提过是借房,并说是糠箩跳到米箩了)。现要拆迁(地铁5号线),单位要解除租赁,退返2017年到2018年2月的租金。本人确实没房居住,且身体又不好,确实困难。请教律师先生,我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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