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
我和丈夫感情破裂,但为了孩子,选择不办理离婚手续,等孩子大了再办,我们私下签了个协议,协议中说我们现在等于离婚,只是暂时不办理离婚手续,从即日起,我们财政分开,在各人名下的财产都归属于各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夫妻生活,可以另外找对象,也可和他人同居,只要不让孩子知道,我们彼此不干涉对方生活,我想请问:1.这份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2.我们如果各自买房,产权在各自名下,这个房子是按协议所说,属于个人财产,还是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如果一方违背协议,强行过夫妻生活,是否可以告他?4.在法律上我们仍是夫妻关系,如果我们和他人同居,是否算重婚?5.我们各自名下的存款,是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算按协议,算个人财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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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昊岚律师事务所 张远航
2017-04-13
2楼
签订离婚协议后必须在民政局办理手续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关于你们签订的协议中,部分条款违反法律规定。你们约定夫妻双方婚后个人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属于夫妻约定财产制,应属个人财产。
江苏昊岚律师事务所 张远航
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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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7-04-13
3楼
无名游客
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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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昊岚律师事务所 束琛
2017-04-13
4楼
这份协议除夫妻共同财产约定部分,其他条款无效。夫妻共同财产可协议约定,这样的约定有效。婚内强行过夫妻生活,目前法律并无明确规定。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江苏昊岚律师事务所 束琛
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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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7-04-14
5楼
无名游客
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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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陈益书
2017-04-14
6楼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陈益书
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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