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处理现在的情况?
您好,律师,事情是这样的。
我妈3月19日和别人签了一份房屋交易预定协议,约定了5月30日之前交全款过户,交了1万元定金,这4月1号雄安新区的政策出来后,房主反悔说不卖了,而且定金也不想按照约定双倍返还,他们的理由是因为政策的原因,国家不让过户给外地户口的人,定金协议上是我妈签的字,所以约定协议是无效的,所以不想双倍返还,(我妈虽然是天津户口,但是她的医疗退休金关系都是本地的,也就是说她是符合户口是外地,但是保险超过了两年的限购的)再说定金签谁的名字跟过户有什么关系?我买卖房屋时过户到符合条件的人名下跟定金协议谁签名应该不相关吧?请问律师觉得房主的理由成立吗?如果根据这个协议打官司我可以要求房主履行卖房协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