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停车位咨询
前妻和本人在今年4月1日正式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前处于分居状态已有半个月,但我前妻于3月31日,在我本人和房屋产权所有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业主(我母亲)向物业承租的停车位退了,我母亲于4月2日去物业续费并改资料的时候才被当场告知车位已退没有了,现在本人的私家车已无处停放,后找到物业,物业解释说是我前妻带着发票去退钱并亲口表示不再承租此车位,所以物业将此车位直接就租给了下一个排队的租客,但此期间物业并没有通知业主或我本人进行二次确认。当初办理租车位的时候,物业是要求提供房产证才给租车位的,但现在租客退车位却不需要任何证明和向业主再次确认。请问现在我在和物业沟通后也拿不回原车位的情况的,物业和我前妻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如有责任是要承担什么责任?还有怎么才能要回我原来的车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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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 刘晓明
2017-04-05
2楼
如有租赁协议,应由签订协议的人解除或变更协议。如他人解除应有协议主体的授权书。如不能提供则属于违约行为。
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 刘晓明
20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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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噜噜
2017-04-06
3楼
租车位时,物业并没有提供任何租赁何合同或协议,但前提条件是需要提供房产证才可以租车位
白噜噜
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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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彦圣律师事务所 张婧
2017-04-06
4楼
原来的车位基本没有可能要回,如果你能证明物业存在过错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江苏彦圣律师事务所 张婧
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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