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管理费只有收据,没有合同
商铺权和一次性管理费并非明确的法律概念,建议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
2011年到市场租柜台,需换每平米1万5交进场费,每个摊位的面积都在40平方左右,市场开据收据一张,名曰一次性管理费,前面退场不做了就抵柜台费,退钱,14年业主罢市要求退柜台也退了一部分,剩下的老实人就被三瓜二枣地打发,我们不懂法律就请教一下这笔钱我们能要回来吗
根据合同,要求履行合同项下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