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纠纷

我目前在此工作单位就职两个月,属于劳务工,这个公司是控制加班工时的每年每人不得加班超过439小时,我目前已经加班加了103小时,今天公司突然通知我下个月转为正式工,但目前的加班103小时,包括在439小时的,请问这符合国家劳动法,吗?若不符合,我又该怎样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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