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尚没有其他方法。
目前男方没有工作,名下有一套住房,是婚前财产,第一个问题:如果他以没有工作做借口,不肯付抚养费,怎么办?第二个问题:如果离婚了,女方没有地方住,抚养小孩是不是有权居住在男方房子里?
如果对方不回复孩子是抚养费,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至于你没有地方居住,是否能住到男方房子里,目前没有法律依据。因为离婚以后,男方有权再婚,那么你住在男方房子里显然不合适。
由于我怀孕期间就是妊娠高血压,导致现在血压还是高,离婚后如果我带孩子的话,身体肯定是吃不消的,孩子是早产儿,母乳对孩子是最好的食物,所以现在是全母乳喂养,如果我要吃降压药就必须停止哺乳,现在的情况不允许离婚后我带孩子,我有高血压可以作为孩子判给男方的理由吗?
您好,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明确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