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的,在执行阶段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
如果我的诉讼被这家公司用手段延期一年多,在这个阶段将资金出资到位再将资金挪走,或将出资到位资金合法消费完,会有这个可能吗?
公司进账出账都要有记录的,法官会考量是否合理,如果公司恶意抽逃注册资本,责任人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这家公司在2016年12月公告,全面停止接受投资委托,同时停止本息兑付(欠投资人2个亿),并承诺将债权4500万及面值7000万股权(自己公司预估已达到1.5亿)的资料将交给律师事务所进行全程监管,律师事务所在1月16日公布过只收到公司的部分资料,再无任何核查进展公告。通过公商查询,该公司注册资金一亿,工商显示实缴7000万,但经内档查询到,该公司选在春节前的2017年1月15日注入2000万认缴资金,在无资金并停止对投资人兑付本息后,该公司怎么会有2000万的资金认缴?这笔资金不可能一直放在公司账户里,进行诉讼的投资人法院也没在这个时间段进行诉讼保全,投资人诉讼中可以追溯这2000万吗?另投资人凭立案通知书能否去工商局查询内档资料?
这家公司法人不出面,有兑付小组,其中有两个刑事与民事专业律师,一定会把帐做的避开刑事与民事责任。我手中有公司与法人做的虚假债权转让等证据,不愿报刑事案,想走民事拿到自己的钱,但担心的是,民事被这家公司拖延一年多后,这家公司在私下不断清理或转移资产,那时也没钱给我执行了,我得到的只是一个胜诉判决书,不如现在撤诉,重新将法人也是股东作为被告,诉讼保全该股东名下股权,要么直接公安报案,由公安查封该公司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