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财产
之前家里有一份房屋财产证上面说阳台为我家的,现在要拆迁了,三楼家的人就想意思分他们一点,他们家之前在阳台搭的雨棚,说把雨棚面积给他家,我爸妈答应了,让后他家就忽悠我爸妈在证上面写了作废,且他们双方都签了字。我回来看到就懵了,后来楼上就变本加厉说还要更多。我爸妈说不可能,可是我现在担心的是,他们签的那个作废,是不是就是说。阳台现在不属于我们家,属于公摊面积了?还有要是真拆迁我爸妈签的那个作废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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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陈键光
2017-03-17
2楼
您好,你需要明确你所说的房屋财产证是什么性质,如果经过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即使公民个人注了作废,也不会影响实际产权人的权属登记。建议您将财产证材料带给律师看下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陈键光
201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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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7-03-17
3楼
无名游客
201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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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7-03-17
4楼
无名游客
201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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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尚玉龙
2017-03-17
5楼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阳台面积计入建筑面积时,按照实际面积的一半计算;阳台拆迁补偿款的处分,房屋产权人有权处分,若果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以上意见是律师个人意见。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尚玉龙
201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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