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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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两个案件属于同一个性质的问题要向您咨询,我有两个朋友A和B,分别欠我10万和5万元,A欠了1年至今未还,中途还了5千元,3月份已经到还款日期了,现在人在上海,据说出了交通事故,在看守所,把人撞了。B去年8月份向本人借了5万,中途还了5千块,当时口头承诺9月份把钱还给我,至今未全部归还。这两个人都是山东人,A现在在上海,B现在在南京,如果要起诉是否要去欠债人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该如何操作。我都保存了他们的欠条。可否委托律师去办理相关程序,怎么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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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刘冲伟
2017-03-03
2楼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刘冲伟律师。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可向出借人即您个人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无需向两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其次,您需准备欠条及打款凭证(如银行转账流水)等证据材料,依法向您住所地法院起诉。
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刘冲伟
201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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