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江苏马健律师事务所董娜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您的朋友属于高空坠物侵权,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可以提出侵权之诉。另因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变更不影响施工单位的主体资格。因此,您要保留好受伤的相关证据,医疗费用发票,提起侵权诉讼。如需更详细咨询,请您回到南京律师团微网首页在免费活动里申请免费一对一,这样我就可以当面为您做详细解答。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观点,希望为您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