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助:现法院判决出院后我要求加害方赔付的护理,营养费沒有法律赔付依据,加害方不应赔付,是否符合法律枧定,我应怎样维权,谢谢帮助。(因加害方老丈人是律师)我是老年人了!
造成的必要损失,对方是需要承担的。但是这部分费用一般需要有个鉴定期限来计算,或者提供正规护理发票。
那我该怎么去操作此事,请提示帮助。
你好,期间产生的医疗费为加害方赔付的,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一般会依据伤残鉴定书确定,如果没有鉴定书则由法院酌定。
那我是否只有上诉要求做伤残鉴来要求赔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