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公司不批病假,双胞胎病情恶化引产

公司规矩严格苛刻,请病假要求三甲医院,要盖院章,还得格式正确。12月份由于我病假条写的要求休息,公司不批说应该写建议休息。但我去找医院医院不肯改,说都是这样开的,是单位原因要自己跟单位协商。我有详细的病情证明和检查报告,胎儿出现生长受限,并且双胎22周肚子也不小了。但公司执意不批病假,我只能请事假了。1月初我上了10天班,虽然安排了较轻松的活,但也免不了要接触辐射和冰冷的东西和久站。因为店里面积小,顾客很多生意很忙,我也没办法一直歇着。后来产检胎儿进一步恶化了,我请了病假公司又不批给我做了事假并且工资要迟发,还是因为假条格式不正确。但鼓楼医院的医生也很拽不肯修改假条说医院也有规定。我们公司还有规定周末和节假日不让休病假,我们本来就没有周末和节假日的,2月份胎儿恶化濒危,已经28周,无奈引产,公司没有人性,制度苛刻。但这只针对我们一些基层员工,对于关系好的她们的病假条就不要三甲医院的也没那么多限制!请问我是否能向公司讨回一些公道。虽然公司没有直接导致我的宝宝死亡,但不让请病假,我无奈选择上班这种方式是否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我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家条件不太好又是双胎,公司交的生育保险,所以一直不敢离职,想能多留点钱以后养宝宝所以才会上班,本身自己身体虚弱劳累,还坚持上班加上店里环境不好,可能导致胎儿恶化。
我要回复 2
2 条记录 1/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