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为变相辞退
2010年5月我入职A公司,与之第一次劳动合同期限2010——2013年,第二次合同期限2013——2016。2015年调到与该单位同一控股公司的另一家关联B公司(A、B公司为同一控股股东),与B公司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2015.5——2016.5,第二次合同期2016.5——2016年底(从A公司到B公司工资不变),2017年1月跟我续签合同时要降薪30%,我不同意。到现在还未签合同。请问:1、这是否属于变相辞退员工。2、可否获得辞退经济补偿,若能获得按几年计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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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 潘兴
2017-02-09
2楼
如有足够证据证明关联公司并派遣到关联公司的可以要求工龄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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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 潘兴
201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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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
2017-02-09
3楼
请问这是否属于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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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
201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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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彦圣律师事务所 史定国
2017-02-10
4楼
合同期满你不同意降低待遇续签合同可以拒绝续签,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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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彦圣律师事务所 史定国
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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