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老公去世后,现婆婆要求分割他儿子的财产,现有两套住房,一套是夫妻公同财产,一套是当初为儿子上学要交暂住费,办了假离婚时买,现婆婆要两套房上都要加上名字,说是要她应得那一份,法院支持她吗?还是把两套份量加在一套,这两套房对我来说应该怎么分是法律支持的,婆婆房产证上假如加上名字后,办公证给我儿子,等婆婆百年以后是否有效,我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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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7-02-08
2楼
无名游客
201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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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7-02-08
3楼
无名游客
201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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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李紫艳
2017-02-08
4楼
遗产的法定分配比例,是在你丈夫的财产中,去除掉夫妻共同财产中你的部分,剩余按照父母、配偶、子女进行分割
你婆婆取得遗产的方式不是只有加名字这种,法院也有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按其应取得的比例由你进行补偿,你所谓两套分量加在一套是一个协商方案,法院判决是不会这样的
如果你婆婆取得了房屋产权,加上了名字,办赠与公证给你儿子,是有法律效力的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李紫艳
201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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