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对商品房转让有取得时间的要求吗?
1.取得商品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可以转让吗? 2.计入时间是按照从开发商那里取得时计?还是办理不动产权证时计? 望请贵律师团给予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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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 邬志晶
2017-02-06
2楼
您好,房屋产权的取得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取得产权后再转让比较稳妥。不是很清楚你所指计入时间的概念,从对外效力上来说,取得产权证后才能成为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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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 邬志晶
201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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