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保除名命令程序不合法

七一年进厂,八六年判刑。工令十五年。除名命令程序不合法,章是厂长,厂长不知之事,(没有单位公章,当天盖的保卫处章)并同组织部反映数次。九三年要求复工,人力部讲,没单位接受,等等,等等,二oo一年,当天给我三份除名命令,注,送派处所,本人签字,户口本上,粮证,单位职工,回来后购的单位福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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