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 异地起诉

您好,我们公司从事农业相关业务,在天猫也有店铺,10月份左右,有一个河北石家庄的职业打假人在天猫买了600元杂粮,因为杂粮都有一点保健功效,商品网页上确实没注意,不过商品自身包装没有问题;网页被职业打假人依据新广告法抓住把柄了,然后说要报销,骗我们开了发票,然后就开始旺旺敲诈我们了,我们没有理他,然后他天猫申请退款不退货处理,我们也同意了,等于白白送他了,今天突然收到石家庄法院发来的传单,首先我想问,我们公司在连云港,网上说应该原告就被告,应该来连云港起诉是不是?他自己申请退款不退货,我们也同意了,虽然他手上有我们的发票和商品,不过实际没有发生金钱交易,而且也在网上互相同意了这种处理方式,他现在的起诉还有用吗?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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