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
律师你好!物业在给业主分地下车库的时候,(属于公共车库,业主各自用彩钢瓦隔离分开使用)当时张业主不在场,前房主说他们之间是同事,关系好,于是就一厢情愿替张签了名字,表示他们俩合用,事后张一直找前房主和物业与物管办,至今物管办和物业未给解决,现在张没车库摆放东西跟我胡搅,并且反过来说前房主签的字他认可,请问律师:从法律层面看,我必须要与张业主合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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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
2017-01-14
2楼
潘律师,这样的话,起诉物业和前房主是没有多大胜算了
日.月
2017-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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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4
3楼
潘律师,这样的话,起诉物业和前房主是没有多大胜算了
日.月
2017-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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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 潘兴
2017-01-14
4楼
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 潘兴
2017-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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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4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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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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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 刘晓明
2017-01-14
6楼
合同写明两家共用,最好友好协商针对此情况可以再做补充约定,合理使用车位。
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 刘晓明
2017-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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