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

三年前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因为某种原因过不了户,要满五年才能过户,我把定金给房主了,并且签了协议,就是双方自己签的,没有法律公证,也没有签合同,因为这几年南京房价涨了好多,房主老是拖着不过户,意思是不想卖了,想把房子拿过去,只答应把定金退给我,如果走法律程序,我有胜算吗?法院会强制性给我过户吗?或者让房主陪我这几年房价的增值部分的钱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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