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关于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1、从理论角度,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2、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3、如果需要诉讼的话,诉讼时效的时间一般为期满之日起两年。 4、实际中,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并不大。有的当事人将两者混用,如表述清楚也是可以的。 5、如果需要诉讼,建议将材料直接那给律师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