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变化撤销部门

公司原代理的产品线设有和厂家合作的维修售后部门,现业绩下滑停止了该产品的代理,厂家将代理权转于其他公司,并要求将我们的维修售后部门一并转给新公司,要接手的公司是新注册,与原公司无任何关系。我们的工龄基本都超过十年,现在我们与公司维权时人力只同意赔偿一个月薪资方案或者公司也有要求我们不走调整岗位降薪的方案。请问我们如何维护自身的权利?用人公司的两个方案哪些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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