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
想做遗嘱公证,有些问题想咨询:1.我是南京人,做遗嘱公证,是要去南京市公证处,还是去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还是随便哪个区的公证处都行?2.如果我去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办公证,以后户口迁移,是不是要到新的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再办一份公证?3.遗嘱公证有时效性吗?麻烦为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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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汪晴露
2016-12-27
2楼
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就可,户口迁徙不需要重新公证,没有时效性,除非有新的公证遗嘱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汪晴露
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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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尚玉龙
2016-12-27
3楼
您好,根据我国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所以去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公证是没有问题的;根据法律规定也可以到经常居住地办理公证,户口所在地不是唯一选择;遗嘱公证本身没有时效性,只有撤销遗嘱或者有新的遗嘱公证取代旧遗嘱,其效力才会收到影响。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尚玉龙
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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