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
我把企业告上法庭,2016年12月9号。上午9点,法院开庭审理。结果是,企业法律顾问,要求法院不予受理。六合区法院陈法官给出不予受理结 案。此案我告了十二年,政府不作为。法院,又不受理。我真的不知道,在中国,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去讲道理?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的地方。 我,一个为党,为国家,为企业,工作了32年,身负重伤,一只眼睛摘除,另一只眼睛,只有0.2视力的,伤残人员。2003年,企业改制劝我离开工作岗位,办理退休,到,今天,我的工资才3023块。养老金拿比同年进厂,退休的正常人相差1000多元。这到底是咋回事儿?我自己也弄不明白。
劳动仲裁,不予以受理,理由是年龄已过。要我到法院,起诉。2016年,12月9日,法院开庭。开庭结果是,根据企业法人要求。不予受理此案。了结!
我不知道,我还能通过什么途径,可以状告企业,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我也不知道,国家政策,对老工伤鉴定为一道四级。到底有没有,未达到退休年龄。按照本人工资标准的75%享受待遇,这一条规定。
您好,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