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刘冲伟律师。员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我的品牌公司在温州,当时给我们签合同的公司名称是上海,昨天公司的经理来跟我说:上海的公司是带理公司,在南京的柜台就我上班的商场这一家,所以现在拆柜了,也必须要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给我2个月的赔偿,在给一些䃼偿(多少钱公司让我自己算,然后在跟她们协商)这个还是看我是孕妇才这样决定的。还说我就是劳动仲裁也没有用的,
只要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存续,若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公司在上海我在南京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还是要到上海的劳动仲裁申请?
需要根据您社保交纳情况等综合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