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严耀帮律师事务所李春蕾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请问您具体有什么疑问?
安置房交付时公摊面积增大且大于3%误差,需不需要补足增加的公摊面积钱。安置房由于和征收办已经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房款已经结清,公摊面积的增大还要交钱吗?
一般不需要再交钱。
但是现在城市投资公司要我们补钱,补过才能签合同,而且说是市政府要收的,作为老百姓应该怎么办?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焯燃律师事务所宋冬生律师,很高兴为你解答。根据你所述情况, 积极与公司沟通,并就相关问题具体咨询市政府。 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如需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回到微信后台,报名参加我们的“免费一对一”或“免费代办”,指明需要我的服务,就有与我见面免费沟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