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我姐夫于去年12月在单位出工伤事报,经鉴定属5级伤残,现已安装假肢,基本生活能自理,就是逢阴雨天会疼痛难忍,现单位说满一年要求姐夫上班,并安排保安一职,工资只有原工资一半,因姐夫家离单位较远,又是假肢,考虑雨雪天气安全问题,请求单位提供集体宿舍,但单位不同意,只要求上班,不知单位做法是否合理?另我们感觉单位想逼姐夫离职,如果姐夫离职能有哪些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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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湖律师事务所 孙翌
2016-12-02
2楼
法律没有规定单位必须提供集体宿舍的义务,如果您姐夫主动离职,可能只能获得工伤另外其他的一部分补助金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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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湖律师事务所 孙翌
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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