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要看原来企业是否还是法人身份,是否能够作为诉讼主体。如果原企业已注销,可以以新企业代替原企业,并且对新企业与原企业的关系进行举证说明。
工啇资料显在业,但实际上是为疆尸企业,我找过原控股集团,回复说,集团己将该企业以负资产整体转,产权交易明确规定,由新企业承担原企业的债权,债务,与集团已没有关系了。再找我们集团没有理由。
请问您是与原企业发生劳动纠纷,现在准备处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