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
您好!想咨询一下,未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也诚恳的进行了沟通,而单位坚决不同意,但新单位又要求抓紧到岗,否则将失去工作机会。请问该怎么办?如何处理为妥?会出现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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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 孙可可
2016-11-29
2楼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您这边至少要把手头上的工作与单位交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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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 孙可可
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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