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单位以改制为由,拒发退休职工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的补充保险(劳动法第七十五条),法院不准备开庭,发放了调解公文,只对申请人单方调解。[申请人已向法院递交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一审已质证。被申请一审没有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法院就判决了。申请人迫于无奈,已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现在法院进行单方调解,那么被申请人岂不是不用提供由用人单位保管的补充保险合同,不用打官司,可以轻轻松松名证言順不发放补充保险。申请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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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凌建豪
2016-11-26
2楼
可以通过再审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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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凌建豪
2016-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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