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可以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是亲身父母将孩子“送出去”这个行为如何定性、是否涉嫌犯罪需要进一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你好,谢谢你的耐心解答,据说是因为无力抚养送出,这个中间人和收养人都是拐卖儿童已被警方抓获,应该给了几千元营养费,亲生父母并不知情,现在的养父母上万元卖是不是也犯法?孩子以上户,并办了收养手续,怎样才能得到有利的证据,用什么方式让孩子尽早的回家!
您好,按照《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如果收养关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依法成立后,生父母是不能随意要回孩子的。只有两种情况例外,其一是送养人与收养人之间达成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还应征得本人同意;其二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可以从以上两种情况出发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