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两次遭污水淹,物业拒赔付

本人一套位于江北威尼斯水城的新房,装修后准备入住。2012年因下水道污水管堵塞,导致厨房、客厅地板全部泡在污水中,在多次协调下,当时的水城物业办公室主任牵头处理,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损失得到还原。2013年1月,新年前夕,物业公司电话通知,该新房再次被污水浸泡,家人连夜从外地赶来,经查看,与上次同出一辙,污水将客厅地板全部泡变形,气味难闻。但新上任的水城物业办公室负责人(女性)态度蛮横,拒不同意赔偿。从去年到今年,家人主动前往物业协调解决不下10余次,对方脸色极为难看,一句“你去告我们吧”,一副欺压的嘴脸。现无助,请求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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