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督促单位的。
我的厂子每天早上7点半上班中午半小时吃饭,至晚上6点半下班,一星期工作6天,说是计件工资也不知有没有加班费,法定节假日都是用星期天换来的,比如五一放了二天假那后面的二个星期天就要上班,加班费无从谈起,也不知厂里怎么算,我在这工作有五年了,也从来没有休年假,厂里也从来没有年假一说,请问我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吗?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吗?如果这样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失业金吗?
请问是新伦服装厂吗。
你好,你可以以加班和不发加班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补偿有一年内的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在公司干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听单位人说,财务部门有假的工资表,上面显示的有加班工资,可工资表从没有给我们签过字,假如不谈加班工资只以工作时间太长为由,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吗?以后可以申请失业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