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的曹艳秋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借条中没约定利息视为无息,除非当事人自认。当初利息的口头承诺,恐怕对方在诉讼中要否认。也就是借款10万无利息,已经还款的九万多视为偿还的本金。你的债权本金所剩无几。利息损失自起诉之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以剩余本金为基数)。担保人对该比欠款承担连带责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递交诉状及证据材料。 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