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因为工作骑电动三轮车撞伤一位骑电动车的叔叔,现在住院花了2万。公司没出钱。这个医疗费应该谁承担。
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可视为工伤。但撞上别人造成他人受伤是自身行为所引起民事赔偿,单位应承担责任,但单位赔偿 后可向你追偿。
是单位像我追偿还是伤者像我追偿。我的这种行为能算是务工行为吗?
追偿是指什么?惩罚还是金钱?
单位如果垫付医疗费后,因事件是你引起,单位向你追讨垫付的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