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费是否多收了?可以通过什么渠道要回?

14年10月债权人起诉我160万,法院判对方胜诉,14年12月我还对方50万现金并将名下两套安置房以买卖的形式抵债110万,因政策原因未能过户。15年10月债主反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金额160万,法院算出执行费近两万元,因我已于执行前还了债主50几万,双方约定最终还款107万结案,我也交纳了2万执行费。第二天觉得执行的标的根本不是160万,感觉法院多收了我执行费当即与办案法官联系,法官也不给我明确答复,只推说还没结案,如今下来一个月了。法院是多收了吗?我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咨询或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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