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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玖润律师事务所 高鑫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高鑫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该房产应属您儿子的个人财产。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如果您还需要延伸服务,如果您觉得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请回到微信后台,报名参加我们的“免费一对一”或“免费代办”,指明需要我的服务,就有与我见面免费沟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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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高律师我明白了。另外还有一问题我儿子婚后买房子我付了首付而后他们夫妻贷款房产合同写了夫妻俩的名字那我首付款怎么算了
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 李剑铭
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李剑铭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如果您还需要延伸服务,如果您觉得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请回到微信后台,报名参加我们的“免费一对一”或“免费代办”,指明需要我的服务,就有与我见面免费沟通的机会。
江苏玖润律师事务所 高鑫
不用客气,也感谢您对南京律师团的关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