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我于9月中旬经中介买方签定了房屋买卖协议,并收了定金,因房子贷款尚未还清,后来买方又帮我付了十七万的房屋解押款,并于9月21号到中央门房产局办理了贷款预批手续,中间适逢房产新政出台,由于买方是外地人,沒有在南京办社保,贷款批不下来,中介承诺让他交3万块钱,帮他补办社保,可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也沒办下来,当时签协议的时候说贷款预批最多一个月的,我这边也要拿这个钱去买房,我现在非常着急,他这么拖着,算违约吗?因为已超过一个月了,基于这种情况,我要是不卖给他了,我算违约吗?还要退还给他的解押款,可我现在也没有那么多钱退?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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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6-10-28
2楼
您好,首先拖到现在都没办好相关手续,不管是因为政策还是其他不归于你的责任,应该超过了合同规定的时间,因此你有权利解除合同,不属于违约,解押款是要退还的,但若现在无那么多钱退还,可以先退部分,待有钱时再退还其他余款。
无名游客
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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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茫人
2016-11-01
3楼
你好,现在买方花了2万块钱找人开了一份新购房证明,非要买我这个房子,我有权不卖吗?如果他起诉,法院会怎么判?谢谢!
迷茫人
201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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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潘骏
2016-11-02
4楼
如果根据合同条款买方已经构成违约,您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潘骏
20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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