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

你好,我在九月中旬通过中介签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我是卖方。双方约定在9月26日前去办理预贷款,19号时中介选择通过一家金融机构办理了一次,后被银行查出买方资料作假,后来中介选择换一家金融机构,我方未同意,说我们现在只能在银行签字,后来在26号选择在一家建设银行签了字。签合同时双方约定在10月8日付首付同时正式上交两证办理贷款。恰逢6号新政出台,买方不属于限购,但他有一套房且贷款未付清,所以他的首付由五成提高到了八成,买方说八成无法承担,但根据我们的合同中有写明如果银行审批后无法批贷款或不能足额批贷款,买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补足现金。中介也一直在拖说还在向银行争取申请,一开始说最迟到20号,但现在一拖再拖,致使我方到现在还未拿到首付。我想询问下这种情况买方是否违约,我现在可不可以取消之前的合同,买方说买不了了问我要回定金,我是不是应该还给他,还是我可否问他追讨违约金,请帮我解答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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