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散费咨询

在公司A工作并签订合同且有交社保,后来公司进行了一次融资并改名为公司B(算是A的子公司)。劳动合同也和公司B重新签订了。今年公司因经营不善整体裁员,公司尚且保存。请问:1.遣散费应从公司A还是公司B算起?2.遣散时已经签了补偿协议书,是从和公司B签合同算的补偿金。但是也一直没有发放,请问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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