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你有医院的诊断书和病历,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无权利辞退你。 【3】在治疗期内,按病假工资发放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 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