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费定金都给了现在不租了我该怎么办?
因为是比较亲近的人转让了我的铺子,当时就付了我2万块钱定金。因为比较亲近都是口头约定,说好帮我把店铺内剩余货品出售掉把货款给我的,我才把铺子过户给她。她在帮我抛售了一部分货物后,又要求我自己去抛货,我想着她也是比较亲近的人就去帮忙抛货了,但等我抛的差不多的时候她又让我退还定金,不转了。那么请问,一、她这样我是否可以不归还她定金,但因没有正式合同她若说不是定金怎么办?二、实际最后店铺转给她加上货钱最后她实际应付我3万多,但货品已经大部分抛完,她肯定不认账了,那么是否有规定最多定金只能收取20%。三、因她之前一再追问我的货源在哪,我已告知,等同于知道了我的商业机密,但她现在这样反悔。还说我是主动告知她货源的,那这种情况我能否主张赔偿?四、因为她这样反悔,我最近生意无法做了,抛货完全是成本价在卖,我也不方便进货继续经营,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五、经过沟通我们无法达成一致,我是否可以通知她十天内接手店铺,否则视她自动放弃?但实际我希望她接手,因为我实在没时间另找她人转让了。
-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李紫艳
2016-10-04
2楼
定金收取不能超过总价款20%是确定的,你的所有要求或者说问题都建立在一个基础上你们之间合同关系成立,有证据证明。你要问自己,如果她不承认了,你有没有办法让别人相信你说的这一切。到法院,一切都是讲证据的。你光讲你想怎么样,是没有用的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李紫艳
2016-1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