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享受生育险的条件之一是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
我单位是连续足额缴费的,从2016年3月到2017年2月不正好是一周年吗?是不能享受吗?
你好,必须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生育当月不计入。所以就你描述的情形是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我的预产期是3月上旬,假如我到3月份生,是不是就可以享受了
您好!按您说的,还不算满一年以上!